根据《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黔教助发〔2019〕95号)、《关于印发<亚洲必赢手机测试路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黔轻职院〔2020〕75号)的相关规定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23年8月31日下发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黔轻职院学〔2023〕46号),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
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申请条件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推荐、系(院)审查评选推荐并公示,共认定506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学生资助管中心汇总各系(院)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核,经部门会议讨论,建议认定张强文等5033名同学为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名单见附件1),顾梅等29名学生审核不予通过(名单见附件2),并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。
现予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(2023年10月11日-2023年10月18日)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联系人:杨老师,联系电话:13765019608。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3年10月11日